天猫华录智达(华录S9000S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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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米狗项目解读:华录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80万股股份转让

塔米狗项目解读:华录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80万股股份转让;该项目由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发布,于2022年11月15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

项目方 华录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2年3月20日 , 注册资金 84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辽宁,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测绘服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仪器仪表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63875.93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38922.97 , 利润总额(万元):7203.77 , 负债总额(万元):24990.39 , 所有者权益(万元):38885.54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华录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80万股股份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1.8 亿元 , 拟转让比例:2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5日 至 2022年12月12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辽宁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663 个, 历史完成量为 319 个, 完成金额 276.73 亿元 , 完成率 48%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038 个, 历史完成量 1637 个, 完成金额 489.48 亿元 , 完成率 54%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转让需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

2、本次转让完成后,交易双方需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另行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整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付款,首期价款(含保证金)为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72%,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其余价款付款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同意根据转让方需求,全力配合转让方展开反向尽调,包括不限于对意向受让方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法律诉讼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需根据调查需要向转让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资格,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11版)

(上接C11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1)杨建勋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91年9月,任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工程师;1991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房研所室主任;1992年11月至2001年2月,历任金房供暖服务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金房有限董事兼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金房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魏澄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15年9月,任房研所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01年2月,任金房供暖服务部、金房暖通技术中心职员;2001年3月至2007年11月,任金房有限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金房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丁琦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94年8月至2015年9月,任房研所技术员;1993年8月至2001年2月,任金房供暖服务部、金房暖通技术中心职员;2001年3月至2012年11月,任金房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付英女士,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83年8月至1991年10月,任北京市粮食局干部;1991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房研所工程师;1992年11月至2001年2月,任金房供暖服务部、金房暖通技术中心职员;2001年3月至2007年11月,任金房有限监事;2007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金房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许振江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2年2月,任北京市平板玻璃工业公司技术员;1992年2月至2001年12月,任北京美仪科技开发公司技术开发人员;2002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金房有限自控部经理;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监事、自控部副总工程师;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董事、自控部副总工程师;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节能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

(6)张道涛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金融工程硕士。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任搜房网分析师;2007年5月至2008年8月,任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分析师;2011年5月至今,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万邑通(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远荣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母婴之家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7)张杰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至今,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童盼女士,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1年8月,就职于联想集团审计部;2004年8月至2006年8月,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6年9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9)胡仕林先生,195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1974年12月至2005年3月在空军服役;2005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05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10年5月至2016年3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董事;2016年3月至9月,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2016年9月退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1)黄红女士,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5年6月,任北京市丰台区第三中学教师;1995年6月至2001年2月,任香港溢达集团北京惠特广告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2月至2002年4月,任北京民族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总监;2002年4月至2014年5月,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人力资源高级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人力资源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行政总监。

(2)李素芬女士,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ACCA。1982年8月至1993年5月,任北京电机总厂财务部职员;1993年5月至2000年8月,任赛特集团赛特购物中心财务部主管;2000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政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05月11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稽核审计部高级业务经理;2005年11月至2008月7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2008月7月至2010年1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助理;2010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并于2005年10月至2018年7月期间,曾经兼任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和中节能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17年12月退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耿忠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中级职称。1994年6月至2000年1月,任四通集团公司财务会计;2000年2月至2001年1月,任北京四通电工营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2月至2004年12月,任香港四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财务经理;2005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四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任四通资源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内控审计部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基本情况如下:

(1)杨建勋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介”。

(2)魏澄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介”。

(3)付英女士,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介”。

(4)丁琦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介”。

(5)王勇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8年8月至2001年12月,任中水资产评估事务所项目经理;2001年12月至2007年8月,任北京中京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任第一视频通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8年3月至2013年6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财务主管兼内审专员;2013年7月至2018年3月,任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任河北源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3名,分别为杨建勋、丁琦、许振江,各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杨建勋先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介”。

(2)丁琦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介”。

(3)许振江先生,公司董事,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0年度,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张道涛为外部董事,未在公司领取报酬;张杰自2019年6月起自愿放弃在公司领取津贴,胡仕林自聘任起自愿放弃在公司领取津贴。

除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外,公司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杨建勋持有公司23,891,85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1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杨建勋先生:1963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码:11010119630905****,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1993年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1994年被评为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和第二届优秀房管青年,1998年被评为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三届十佳优秀青年管理者,2005年被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机关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获得建设部授予“十五”全国建筑节能先进个人,2010年获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北京市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4年被评为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1985年7月至1991年9月,任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工程师;1991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市房地产科研所室主任;1992年11月至1996年11月,任金房供暖服务部经理;1996年12月至2001年2月,任金房暖通技术中心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金房有限董事兼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金房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九、发行人的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四)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五)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单位:元/股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05,732.25万元、107,715.06万元和111,709.49万元,整体呈稳定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公司资产总额逐步上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55.40%、54.04%和59.60%,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44.60%、45.96%和40.40%。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与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和行业特征相符。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6,818.74万元、62,286.43万元和56,864.92万元。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好、短期借款金额下降所致;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因支付分红应付股利下降以及递延收益因摊销金额下降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比分别为77.28%、76.75%和77.39%。报告期内,负债结构整体较为平稳。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供热运营服务、节能改造服务和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99%、99.93%和99.99%。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分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立足于自身多年的节能技术相关积累和供热运营管理经验,形成了围绕供热节能相关的供热运营、产品销售、节能改造服务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供热运营业务为主,供热运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6.55%、97.10%和97.59%。

(2)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分别为14,722.52万元、16,887.16万元和18,123.04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的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均在99%以上。

①主营业务毛利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业务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供热运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3,956.55万元、16,439.02万元和17,324.33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81%、97.31%和95.60%,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

②综合毛利率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64%、23.67%和23.89%,整体较为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均较高,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是由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引起。

③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64%、23.70%和23.89%。公司供热运营业务收入、毛利占比均较高,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是由供热运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引起的。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股利分配

(1)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③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份方式分配利润。

④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以经审计的截止2018年3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4,802.61万元为基础,向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000.00万元。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6,901.52万元,向全体股东分红4,000.00万元。

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截至2019年11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838.46万元,以此向公司全体股东分红4,000.00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事项均已实施完毕,资产负债表日后不存在利润分配以及拟分配利润的情形。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1、冠城热力

经天健审计,冠城热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天津金房

经天健审计,天津金房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陕西金房

经天健审计,陕西金房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4、新疆金房

经天健审计,新疆金房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5、石家庄金房

经天健审计,石家庄金房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6、金房易明暖通

经天健审计,金房易明暖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26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且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有利于节约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二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增强公司的研发与创新实力,并基于公司现拥有的供热生产控制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信息网络等技术,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安全节能运行监测管理,有效提高发行人精细管理水平,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同时有助于节能降耗,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主营业务的发展及市场拓展具有积极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可以有效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后续融资能力。

2、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因此,短期内公司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将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投资与运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有所增强,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会逐步提升。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外,投资者还需关注下列风险:

(一)政策风险

1、燃料补贴无法覆盖燃气价格上涨的风险

根据《北京市供热燃料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政府对燃煤、燃气、燃油(液化石油气)、电锅炉供热企业(单位)所担负的居民供热面积进行补贴,补贴根据当年的燃料价格水平和近年供热运行平均单耗等因素测算。报告期内,北京地区的供暖补贴单价整体较为稳定,天然气价格呈小幅上升趋势,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未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明显影响。如果未来供暖补贴的上升幅度明显低于燃气价格的上升幅度,或下降幅度明显高于燃气价格的下降幅度,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如公司将来未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8号)、《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居民供热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未来国家对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业务区域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北京地区收入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2.78%、80.04%和78.87%。公司已在石家庄、天津、西安、乌鲁木齐等市场开拓业务,但目前业务区域仍然主要集中于北京。如果未来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业务经营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发展及整体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2、业务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供热运营服务收入存在较强的季节性特征。受北方采暖地区供暖时间影响,供热运营服务收入在年度内分布不均。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的供暖期间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因此,北京地区供热运营企业的供热运营收入的确认和利润的体现主要集中在每年的1-3月和11-12月,公司供热运营业务的季节性波动会增加公司在人员配备和运营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难度,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多年来围绕供热节能领域开展相关的技术研发工作。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分别为1,722.91万元、1,925.49万元和1,834.07万元。但由于技术研发工作存在不确定性,若项目研发失败或成果不及预期将浪费公司人力和资金成本,同时导致公司技术研发情况无法满足业务持续发展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定期对暖通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并适时对相关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仍可能发生暖通系统破损、爆裂等设施故障,从而影响部分居民用户用热或使第三方受到重大损失从而导致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若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出现因设备质量、人为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偶发事故,可能使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5、合作项目建设延期、变更甚至取消的风险

供热投资运营项目投资金额大、实施周期长,且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场地整理、设备采购、沟通协调等多方面问题,可能导致工程项目延期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同时,公司供热项目的运营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合作方开发项目的完工和交付时间,若合作方主体工程项目延期导致供热时间滞后,则会加大公司的资金占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若合作方主体工程因规划等原因发生变更甚至取消,将使公司面临已投入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极端天气所导致的风险

根据各地政府规定,供热公司需保证采暖供热期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一定温度(一般为18摄氏度),在供暖季温度显著偏低时,为维持室内温度供热公司所消耗的燃气量将增加;同时,若供暖季开始或结束阶段气温显著偏低,政府部门可按规定要求供热企业适当延长供暖时间,亦会导致公司供热运营成本增加。综上,供暖季气温较低将导致该供暖季公司供热运营业务成本上升,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供热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虽然供热行业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资金壁垒与区域壁垒,但在国家产业政策持续激励与行业发展前景向好的吸引下,将不断有新的投资者选择进入供热行业。新进入者将加剧行业竞争,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单位供热面积投资越来越大,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随着更多的竞争对手进入公司目标市场,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先进的技术水平、优秀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持续加强竞争优势,将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2、城市热力网发展可能冲击公司业务空间的风险

根据热源类型的不同,供热企业可以大致分为城市热力网供热企业和区域锅炉房供热企业,发行人属于区域锅炉房供热企业。城市热力网供热企业的主要热源为大型热电厂,受主要热源位置固定、热能输送存在热损失、管网铺设施工条件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城市热力管网无法做到无限范围的覆盖。公司目前的供热区域主要位于城市热力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如果未来城市热力网技术出现改进,城市热力管网覆盖范围明显扩大,可能压缩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空间,公司存在业务发展受限、收入利润增长速度放缓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1、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6家子公司和2家参股公司,运行超过120个供热项目。公司未来仍将持续获取项目以实现业务扩张,运营管理项目数量将进一步增长,从而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管理能力的提升未能与业务规模的扩张保持一致,或公司控制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运营人员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亦越来越高,公司现有人员数量和结构可能无法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引进或培养足够的管理、技术和运营人才,将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先生持有公司35.11%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杨建勋先生持股比例下降为26.33%,但仍为第一大股东,且通过与公司第二至第四大股东魏澄、付英、丁琦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保持着对公司控股地位。尽管公司通过建立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相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资金往来制度等措施,在制度安排上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发生,但不能排除在本次发行后,杨建勋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人事任免等进行控制,从而影响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现金收款风险

公司供热运营费收入存在单户金额小、户数众多的状况,部分居民用户因付款习惯、便捷性等因素使用现金缴纳供暖费。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18%、5.25%和3.72%,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已在所有供热运营项目收费处提供了POS机刷卡、微信、支付宝等非现金交易方式,并上线微信公众号缴费功能,不断降低现金收款比例,但由于部分客户支付习惯难以改变,仍将存在现金收款的现象。若公司针对现金交易的内控措施不能得到严格有效的执行,仍有可能存在一定的资金管理风险。

(六)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二期)、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的进度和盈利情况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业绩,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但是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如果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或项目遇到施工、技术问题等,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计划可能因此发生变动,进而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2、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14元/股、1.48元/股和1.87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7.83%、23.65%和27.2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到位至募投项目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发行当年及上市初期与上市前相比可能出现一定下降。因此,公司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3、不可抗力风险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无法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公司的客户或供应商造成损害,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部分使用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偿使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月季园小区内的锅炉房及其配套房产。2007年,冠海地产将该锅炉房及其配套房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冠城热力,相关房产因历史原因暂未办理产权证,冠城热力在条件具备时可自行办理,冠海地产将协助其提供相关手续。目前相关房产所用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冠海地产,该宗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对于该等存在产权瑕疵的房产,发行人或将面临无法继续使用该锅炉房及其配套房产而需要搬迁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所指重大合同,是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1、供热运营合同

供热运营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运营合同如下:

(1)供热投资运营合同

(2)供热委托运营合同

(3)特许经营合同

2016年6月16日,发行人子公司天津金房与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了《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授予天津金房在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独家享有集中供热、供冷特许经营权,以使天津金房有权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解放南路地区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并按协议规定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天津金房需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单位。特许经营有效期限为三十年(含建设期),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2045年10月31日止;特许经营地域范围为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开发建设规划区域38#、39#、41#、42#和43#地块。

2、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合同

单位:万元

3、采购合同

单位:万元

4、房屋订购意向合同

2018年8月,发行人与北京远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大兴黄村DX00-0102-0901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项目订购意向书》,约定购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总价不低于4,000万元的商业用房,具体楼号、房号及价格等以未来条件具备时签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为准,合同定金为400万元(所购商品房暂定总价款的10%)。

5、授信合同

单位:万元

6、借款合同

单位: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公司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勋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9号B座2273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008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67711118

传真:010-67716606

联系人:付英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电话:010-85130277

传真:010-65608451

保荐代表人:徐兴文、宋双喜

项目协办人:石伟

项目组其他成员:吕佳、李广宇、孙贺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华晓军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经办律师:石铁军、陈怡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9楼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王振宇、楚福娟

(五)资产评估复核机构: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商光太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写字楼27D

电话:010-63322100

传真:010-63322100

注册资产评估师:徐达、葛蒴

(六)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1000065

(九)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94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30 – 16:30。

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008室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9层

联系人:吕佳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