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要退货 卖家任性“冷处理

      近日,梧州市民廖小姐前往梧州市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据廖小姐反映,家中老人在电视购物节目的推荐下,用了1480元为孩子购买了一套书。书邮寄过来后,廖小姐发现这些书并不太实用,为此,她根据购物广告里的热线电话联系卖家,要求退货退款,但没想到被卖家一口回绝,而且并未给出任何合理解释。她希望通过消协,帮助其解决这个消费纠纷。

      廖小姐说,事情还得从3月15日的一个包裹说起。当天,一个价值1480元的包裹送到了她家里,家里的老人把现金递给快递员,签收下这个包裹。过后,廖小姐和丈夫发现包裹里只有四本书,分别是《全记牢英语》、《魔幻作文》、《四快高效学习法》和《高分高能方略》。

      “这四本书,竟然要价过千元?”廖小姐感到相当疑惑。再三追问下,老人才坦言,自己是在孩子常常观看的电视动画频道的购物广告中,了解到这套“新课堂学习资料”。出于对孩子学习成绩的担心,再加上广告中对这些书的赞美之词,老人这才咬咬牙买下了这套书籍。

      廖小姐表示,这四本书对自己年仅十多岁的孩子根本不适用,而且感觉书本定价金额过大,与实际商品价值不符。因此,她希望卖家能够为其退货退款。可没想到,却遭到卖家的“冷处理”——一口回绝,而且并未给出任何合理解释。

      随后,梧州市消协的工作人员联系了该商家,但商家仍然表示不予退款。由于消费者采用的是货到付款的方式,梧州市消协的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快递单,得知负责货运的是顺丰快递公司。随后,消协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顺丰快递总部,并说明情况,希望总部帮忙协助消费者权益,让卖家退还货款。

      顺丰快递总部获悉情况后,对该笔1480元的货款进行冻结,及时截住了资金流向。根据总部提供的操作方法,市消协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成功完成了相关退款操作,廖小姐在4月9号终于取得了全额退款,并向市消协工作人员表达了衷心的谢意。

      据梧州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新《消法》中有,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一些另有、特殊的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由。廖小姐要求退还的图书并不是另有、特殊的商品,同时并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家不予任何理由却退货并不合理。

      由此,梧州市消协也提醒广大市民,要消费,不要轻信各类广告的片面之词,而忽略了生活的实际所需。通过网络和电视等线上方式购物时,应当再三确认产品信息,与卖家进行充分交流,了解清楚有关的销售条款,购物流程以及售后服务,包括商品质量,责任限度,以及有关退货和退款的等。一旦与卖家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通过途径来自己的权益。(李晚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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