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产品 “萝卜哥”状告天猫网

  “萝卜哥”钞彦美收到的安阳市中级“受理案件通知书”。(钞彦美供图)

  □记者 李 慧 赵 慧

  “要不是接到投诉电话,我都不知道天猫网上有人‘萝卜哥’商标销售食品。”4月16日,在滑县八里营乡无公害蔬菜,“萝卜哥”钞彦美说。为了让天猫网切实起到对平家的监管,自己企业的名誉,他已向市中级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正在排期。

  创立自家品牌 不料天猫商家冒用

  “2014年8月以来,我们发现被告经营的天猫网站上销售印有‘萝卜哥’字样的食品。”“萝卜哥”钞彦美拿着自己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和法院寄来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说。

  民事起诉状上详细写着,2013年钞彦美就申请注册了“萝卜哥”商标,注册证号是第10465902号,有效期是从2013年3月28日到2023年3月27日。钞彦美说:“商标注册后,我们在食品包装上使用了该商标。大量的宣传,让‘萝卜哥’这个品牌在一定区域内,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声誉。”钞彦美说,遇到这样的事,他心里很是郁闷,尴尬,焦虑,无奈,愤慨,“五味”俱全。

  天猫销售的相关产品 “萝卜哥”称并非出自其厂

  “我们公司不仅没有在天猫网上销售这类瓶装辣味食品,而且到目前为止,我们公司也没有生产过类似的产品。”钞彦美说。为了取证,他也曾购进了几种天猫网上标有“萝卜哥”的产品。网购来的商品,包装明显都引用了“萝卜哥”商标。

  钞彦美说:“我核准注册的商标是‘萝卜哥’及图形,核定使用的范围是系列食品,所以他人未经我们允许,不能在系列食品商品包装上使用‘萝卜哥’及图形。我认为天猫网上的商家已经了我们的商标权。”

  由于无法得到天猫网商家的真实信息,而商家又与其沟通,为了能尽快停止天猫商家对自己注册商标的侵害,钞彦美考虑再三,决定将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市中级已受理 等待排期开庭

  昨日,记者从市中级立案庭了解到,法院已理该案。“我们已于3月26日向‘滑县萝卜哥蔬菜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发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庭工作人员说,与此同时,他们也向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发出了应诉通知书,但是目前案件还在排期中。

  随后,记者多次致电天猫客服,但均未能联系上。

  “打这个官司我并不是为了经济赔偿。”钞彦美说,他的诉讼请求有三个:一是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萝卜哥”商标的侵权行为;二是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在《》、天猫网首页醒目给原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对“萝卜哥”商标侵权的影响;三是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一元。

  “我打这场官司的目的是为了要求天猫网责令部分网店店主立即停止销售冒充‘萝卜哥’商标的食品,更‘天猫网’这个世界知名企业能为净化网络销售尽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钞彦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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